北京通州金鑫食品有限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被罚60余万元
发布时间:2021-01-08 18:38:23
阅读:次
来源:沙发类厂家
千龙网北京6月9日讯 日前,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5月行政处罚公示,北京通州金鑫食品有限公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,被罚款610878.96元。
通环监立字[2017]第4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4月21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4月24日询问调查认定,北京通州金鑫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闲置,未正常使用,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。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,责令北京通州金鑫食品有限公司限期改正,处610878.96元罚款。
相关阅读